版权著作权登记范围:
□ 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音像作品;
□ 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□ 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□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受登记保护的作品;
受理与著作权相关的登记:
□ 各类作品授权事项登记;录像、录音制品、激光唱\视盘登记;
□ 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制定,可以进行登记的;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-申请要求:
□ 全称-申请著作权的软件的全称及简称,名称应有连贯性;
□ 分类号-按照国家标准GB/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分类号;
□ 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版本号;开发完成日;首次发表日;
□ 软件开发情况- 独立开发、合作开发、委托开发、原始取得;
□ 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-软件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的简要说明;
□ 申请人情况说明- 个人申请或企业法人申请,企业营业执照;
□ 交存软件鉴别材料- 提交源程序和整个源程序文档30页;





